9月25日消息,根据商务部网站,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发展新型消费,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意见》提到,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等相关场所,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的多元化消费场景。
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工作,推动人工智能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推动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创新数字内容消费。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开发和共享。
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创新表现形态,推出更多融入博物馆藏、非遗元素的数字文创。
面向银发群体,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等“智慧+”新内容。
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鼓励通过衍生授权、文化共创等模式,促进二次创作良性发展。
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虚拟现实电影、LED数字影厅等电影新形态、新业态。
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化发展,创新“微短剧+文旅”模式,拓展视听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加快在数字消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支付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促进商业业态数字化提升、场景化改造等。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数字消费企业融资成本。